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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初中招生公告
2023-08-14 10:58  

为全力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初中新生登记工作,努力让每一个孩子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3〕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区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划转宝塔区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发〔2022〕17号)等精神及有关政策,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学区相对稳定”的总体目标,实行“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初中新生递交资料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区划分

延河以东的杨家岭大桥以北区域,杨家湾大桥以南区域(含杨家湾村),狄青牢村,汇缘花庭小区,兰家坪社区。

二、入学对象

一是延安大学在编(含人事代理人员)教职工子女小学在籍六年级学生;二是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学生;三是学位许可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现不在中心城区小学就读,要求回中心城区就读的在籍六年级学生;四是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等。

三、各批次入学条件

第一类:延安大学在编(含人事代理)教职工子女。

二类至六类:

1.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学生和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在籍六年级学生。

第二类:学区内行政村户籍。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行政村的,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三类:学区内有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且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以房产为依据,按房产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为:(1)有产权证的有效房产(独立房产、共有房产);(2)无产权证的有效房产:自建房(以建房许可证办理时间为依据)、商品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第四类:学区内有户无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无有效住宅房,但实际居住的新生。招生顺序为:(1)三代共居的,以房产为依据,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三类);(2)无房产但实际居住的,以户籍登记为依据,按新生户籍登记(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

第五类:学区内无户有房。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户籍在延安中心城区但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在学区内有有效住宅房的新生,按房屋所有权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招生顺序同第三类)。

第六类:学区内无户无房。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优先依次安排宝塔区城区户籍、各乡镇户籍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待安排完宝塔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小学在校在籍的六年级学生和现不在城区小学就读的宝塔区中心城区户籍六年级学生后,根据学位空余情况,有序安排入学。

在第五类招生完成后,如学区内招生学校的计划已完成,未录取新生依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的学位情况,选择一所学校申请学位,由区教体局会同招生学校录取。如不服从统一派位的不再安排学位,学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四、需到校报送材料如下

1.网上报名信息的截图打印件(A4纸彩色打印);

2.全家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学生身份信息页需粘贴本人2寸彩色免冠照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法定监护人结婚证(仅限监护人与学位申请学生户籍不同本的,原件与复印件);

5.住房产权证明材料、实际居住证明材料(购房合同及购房交费交税发票、拆迁安置协议及房屋安置协议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实际居住的相关物业、水、电、气交费票据等材料)

五、报送审查材料注意事项

1、报送时间

  8月15日-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送地点:延安大学附属中学(延安大学杨家岭校区内)二楼考务办。

3、所有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家长提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复印件装到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上写清楚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毕业学校、提交的材料内容及数量,原件查验完后当即返还。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请家长提交材料时检查清楚。

4、务必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递交审查材料,逾期学校不再受理,责任自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由法定监护人确认,如因填报不认真不重视,造成信息错填、漏填或因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无法注册、无法录取等,责任由其法定监护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网上申请登记时间

延安大学附属中学就读意愿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在8月15日上午9:00至8月17日下午6:00前,登录宝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baotaqu.gov.cn),点击进入小学升初中信息采集系统,凭借学生的报名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学生进入系统须填报完整的入学相关信息,信息一旦采集一律不得更改;未经网上申请的一律不予录取。

七、招生服务监督受理电话

何老师:0911-2332319

南老师:0911-2333110

延安大学附属中学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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